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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龙堡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依据

索引号:alb -/2022-0907002 公文目录: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成文日期:2024年09月04日 文章来源: 文  号: 发文日期:

一、安龙堡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

负 责 人:王 恽

执法区域:安龙堡乡

执法类别:综合

办公地址:双柏县安龙堡乡安龙堡街47号

监督电话:0878-7817001

邮 编:675104

二、实施行政执法主要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《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《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